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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4、5、6月报名参加当年11
月份考试者;
每年10、11、12月报名参加次年
5月份考试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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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设计师

时间:2009-05-02 23:15:56    浏览次数:902     

职业名称
    广告设计师
职业定义 
    从事广告设计管理、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
职业等级 
   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三级广告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二级广告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一级广告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职业能力特征 
   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视觉表达能力,动手能力强,无色弱。
基本文化程度 
    大专毕业(或同等学历)。
申报条件
三级广告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    (1)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   (2)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二级广告计师二级广告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    (1)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   (2)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    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   (4)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一级广告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    (1)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   (2)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
鉴定方式
   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上机考试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二级广告设计师、一级广告设计师鉴定还需进行综合评审。
考核方案、统考时间
    每年五月和十一月

招生简章(可直接点击打开和下载 )        我要报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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